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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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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 可以手机提交办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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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受理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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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对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受理或直接删除:
(一)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;
(二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(三)公开侮辱他人、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;
(四)反映非行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;
(五)反映问题不清、诉求不明的;
(六)恶意重复留言的;
(七)所反映问题已经进入司法程序,未出结果的;
(八)来信中含有不文明用语的信件。
二、注意事项:
1、来信范围:本栏目只接受对个人或单位工作效能不满、工作态度不端正的投诉。
2、处理时间:一般投诉问题将在30个工作日内会给予答复,问题较复杂的适当延长。
3、来信请一事一论。提交成功后,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,请勿重复来信;同时,您将得到受理编号、查询码,请妥善保存,以备查询办理结果。
4、来信是否“公开”或“隐藏”,请您慎重考虑。 如果您选择了“公开”,那么您的信件内容将会在“以往投诉”中公开。
5、反映问题,要客观公正,具体详实,不能歪曲事实。您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6、反映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,时间、地点、事实力求简明扼要,字数一般不要超过500字。
7、请留下真实联系方式,方便受理过程中联系,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。
8、对无“来信人”、“联系电话”的,系统将默认无效,您将提交不了。
9、不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的问题或按规定可直接删除的问题,视为无效问题,本信箱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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